欢网科技开发者协议
授权方:开发者(上传者)(以下简称为“甲方”)
被授权方: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的甲方为使用欢网开发者中心服务的法人主体(以下简称“甲方”或“您”,是指依法注册、经营,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及履约能力的主体),希望通过欢网开发者中心的相关服务,实现应用上传、集成欢网广告SDK和支付SDK、以及相关数据查看等功能,可使甲方应用最终在欢网应用平台上架;本协议的乙方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欢网”),是由TCL集团、长虹集团、宽带资本、腾讯投资设立,多年深耕智能大屏运营及营销服务领域,是专业的智能电视营销服务商。为使用欢网开发者中心服务及相关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欢网科技开发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欢视商店隐私政策》、《欢视商店用户协议》、《欢支付用户服务协议》以及乙方公司相关协议/制度。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限制或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一旦您选择“同意”或“下一步”(具体措辞以服务开通时显示的为准)并完成注册流程,或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
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乙方有权依照违反情况,随时暂停、限制或者终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有权追究甲方的相关责任。
本协议可由乙方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及条款一旦公布即生效并代替原条款。甲方可在欢视科技开放平台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及规则条款。如果甲方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须立即通知乙方并停止使用相关服务;甲方若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的,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1 甲方承诺:在欢网开发者中心上传的软件(同下文中的“授权产品”、“应用程序”等),系本人(公司)独立自主开发完成或已取得相关授权,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等规定。
如甲方上述承诺存在虚假内容,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支出的赔偿款、补偿款、调解和解款项、罚金、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该费用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1.2
乙方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仅为甲方提供应用平台展示,甲方将甲方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产品(具体产品以甲方通过欢网开发者中心自主提交为准)授权给乙方推广运营。乙方有权在其自有或其他商店、工具软件、论坛、网站、终端预装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于智能电视、微信公众号及各类欢网科技产品线等)向用户提供授权产品的发行、推广、预装以及下载等服务,允许乙方在其应用平台(以及公司旗下其他推广渠道)上展示授权方的软件或作品信息。在遇有第三方对甲方提交的软件资料有争议时,乙方保留自行处置的权利,有权采取包括下架软件产品等一切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损害。
1.3 甲方同意本协议后将享有《欢网科技开发者协议》所提供的功能和服务,并应当严格遵守《欢网科技开发者协议》中所规定的要求。
1.4 甲方应依照欢网平台规则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文件均需加盖当事人的公章或签字),包括但不限于:
1.4.1 个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等。
1.4.2 甲方完整、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如邮箱、电话、地址等。
1.4.3其他必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完整的授权文件、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等。
若上述证明文件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或依照欢网平台规则进行修改。
1.5
乙方为甲方提供完整的作者管理区,包括软件资料的添加、修正、变更;甲方个人资料的维护及其他功能模块。甲方自行管理、维护软件资料。软件及资料描述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软件正式发布后,所有因软件资料内容不合法或侵权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包括签署本协议之前和之后的版本),参照1.1条执行。
1.6 乙方的欢网开发者中心平台提供以下服务和功能(具体功能以乙方实际上线为准):
1.6.1
账号注册和登录功能:甲方使用欢网开发者中心,需在首次使用前注册开发者账号,注册时提交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银行账户信息等,经乙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可用此账号登录欢网开发者中心。乙方同时提供修改密码和账号信息等功能,安全存储甲方的账号资料。甲方需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更新所提交的信息。
1.6.2
应用上传和版本维护功能:甲方需在欢网开发者中心上传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应用,上传时需提交应用介绍、应用分类、应用适配信息、应用所有权/知识产权信息或授权信息等,经乙方测试并审核通过后,此应用可在欢网应用平台上架。乙方同时提供应用历史版本查看和后续版本更新的功能。如甲方应用升级所造成的软件著作权更新,甲方需在取得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授权书后立即更新上传
1.6.3
欢网广告SDK和支付SDK的功能:乙方在欢网开发者中心内提供集成欢网广告SDK和支付SDK的相关功能,包括查询SDK所需的key,下载SDK集成包,查看SDK集成文档等。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开发。
1.6.5 应用数据查询功能:乙方在欢网开发者中心内提供应用相关数据的查询功能。已集成欢网广告/支付SDK的应用,可在此功能下查询对应的相关数据。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平台的各项技术及服务。
2.1.2 甲方负责提供授权产品的客户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保证其产品的稳定运行。甲方产品遭到用户投诉的,应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2.1.3 根据市场运营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合作授权产品依市场运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机型适配、产品升级,或提供不同语言的版本等。
2.1.4 甲方提供的授权产品应符合乙方的应用程序和网站对接入应用在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统一要求,以确保应用程序可以安全、稳定的运营。同时,为向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甲方应在授权产品正式上线后,提供应用程序的持续更新,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1)根据乙方用户的需求和用户量对应用进行优化开发,以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并提供运营活动和应用程序内容的版本更新补丁;
(2)按要求对安全类异常进行反馈和修复;
(3)对版本优化、BUG修补等做出不定时更新,甲方应提供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案,并应保证该解决方案包括解决BUG所需的全部必要的详尽信息;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应用程序版本,不能低于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在内的任何合作渠道、平台或网站提供的版本;
2.1.5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授权产品中增加连接网站、下载、广告等内容。甲方若违反的,需对增加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因增加内容引起的纠纷甲方负责解决,乙方均不介入,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1.6 甲方保证授权产品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包括任何色情、政治等信息,不侵犯任何知识产权,不存在盗取、破坏用户数据及系统的隐藏内容。如有任何违反上述保证的行为,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1.7 甲方保证其具备合法资格接受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向乙方提供的授权产品及其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产品中所含的任何内容、元素、创意、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等)具有合法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有任何违反上述保证的行为,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均不介入,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1.8
甲方通过欢网科技开发者中心注册开发者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以成为开发者,应当据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文件,账户注册成功后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等。甲方以法人身份注册的,应向乙方提供并上传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号、企业信用代码等);甲方以自然人身份注册的,应向乙方提供并上传本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2.1.9 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账户用于其他目的。否则乙方有权随时暂停、限制或者终止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2.1.10 若甲方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开发者合法授权的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身份资料、相关事实情况及甲方的要求等)。乙方收到甲方的有效请求并核实身份后,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无法核实甲方身份或无法判断甲方需求等,而导致乙方无法进行及时处理,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对甲方的请求采取措施需要合理期限,对于甲方通知乙方以及乙方根据甲方的有效通知采取措施之前,由于他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11
甲方在乙方平台上传的应用程序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依法已经具有相关的合法资质或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不违反任何相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则,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会依法、依约或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等相关证明文件。
2.1.12 甲方理解并同意,如甲方的应用主要针对的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少儿教育等),应用需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应用的显著位置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告知义务。
2.1.13
甲方就其通过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在用户首次下载、安装或使用应用程序时向用户提供该应用程序的用户服务协议。此用户服务协议中应当明确表明乙方仅作为应用运营的中立平台为甲方和用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应用及相关服务由甲方向用户提供,并由甲方对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2.1.14 如甲方应用中有需要用户充值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并确保支付功能的这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甲方因该功能而导致用户投诉、行政处罚的,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1.15 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骚扰、低俗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10)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11)实施博彩、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活动的。
(12)其他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负责开发者平台的各项服务的日常维护工作,并保证稳定运行。
2.2.2 乙方保证具备从事本协议规定服务的合法资格,并对甲方所授权的产品提供相关推广和运营,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2.3 乙方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仅为甲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若有任意第三方针对甲方产品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采取暂时下架、屏蔽等措施。
2.2.4 除了另行有约定外,乙方无需为按照本协议享有的权益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2.5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信息安全,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会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甲方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
(4)甲方同意乙方向第三方提供;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2.2.6 乙方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的该转让,则有权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甲方对此予以接受。
2.2.7
为了向甲方提供更完善的服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欢网开发者中心或相关硬件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平台或网站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放弃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三条 知识产权
3.1
甲方授权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任何声音、音乐、图像、照片、动画、录像、视频软件以及程序代码等),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并不因双方的合作而有所改变。但乙方为实现本协议目的的情形下享有相应使用权。
3.2 因双方合作需要,由乙方独立开发的技术、开发工具、宣传资料等权益,归乙方所有,并不因双方的合作而有所改变。
3.3 由双方合作开发的技术、工具,或制作的广告、宣传资料等权益,以双方具体签订的协议约定为准。
3.4 甲方需确保所上传的应用,已授予最终用户下载和使用的充足许可。
3.5 授权产品若涉及到第三方版权,甲方需确保已取得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不得低于本协议的使用范围及合作期限。
3.6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列授权产品的开发、生产或宣传中均可使用对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但必须事先通知对方知晓并获得对方同意。
3.7 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包括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时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4.2 对于双方为对方提供的各种开发工具、技术、统计数据等,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保守机密,并制定公司规章保证自方雇员不泄露机密。
4.3 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和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除外。
4.4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 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 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 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5 双方应当做好账户、密码,以及开发者中心内的各类产品与服务的key、密码等的保密措施。因甲方保密措施不当、甲方的其他行为或者黑客行为,致使上述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6 甲方不得收集用户的隐私信息数据及其他乙方认为属于敏感信息范畴的数据。
4.7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数据用于向用户进行广告宣传使用。
4.8 乙方平台的运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乙方,且是乙方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甲方享有的相关权利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9 甲方应自行对因使用本协议而存储在乙方服务器的各类数据等信息,在本协议之外,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自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违约赔偿条款
5.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5.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是不可能或不公平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损失。
5.3 因用户使用授权产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任何一方提起索赔要求、诉讼或其他侵权指控行为,政府机构对任何一方所作出的处理/处罚,双方应互相配合协商,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协议对责任承担有约定的,依照本协议约定。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乙方的平台和网站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乙方会尽最大努力确保履行本协议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乙方不能保证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预见和随时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乙方平台或服务的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所以甲方需同意:即使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乙方违约,同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甲方同意放弃追究乙方的责任。
6.2 在乙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乙方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放弃追究乙方的责任。
6.3 若由于以下情形导致乙方平台中断或受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放弃追究乙方的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甲方或乙方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甲方操作不当;
(4)甲方通过非乙方授权的方式发布应用程序;
(5)其他乙方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第七条 协议有效性
7.1 本协议自甲方确认同意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将全部产品从乙方平台下架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作后终止,或任意一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终止本协议之日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利益冲突于廉洁条款
9.1 除履行本协议相关权责外,甲方不得向任何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一经发现,均视为甲方进行不正当商业行为,乙方有权随时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2 若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至员工、顾问存在可能潜在的商业贿赂行为,应及时通知乙方。
9.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员工、顾问不得与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之高管、员工、顾问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签订前已向乙方书面批露的除外);如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违反了上述的约定,则乙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前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0.1 条款独立性、弃权:如果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背法律而无效,不影响协议其它部分的效力。一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也不等于修改或放弃该弃权方其它权利。
10.2 双方以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协议最新版本可通过乙方平台查询到,甲方应及时查询乙方协议最新版本。
10.3 甲方一经注册或使用本协议下任何服务,即视为甲方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及上述内容的约束。乙方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本协议或上述内容,相关内容变更后,若甲方继续使用本协议内的相关服务,即视为甲方已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若甲方不接受修改后的相关内容,应当停止使用本协议内的相关服务。